燃油仓储行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析及评价

2022-01-06 10:44| 发布者: www.saishen56123.com| 查看:

摘要: 目的 了解燃油仓储行业的职业病危害现状,对其风险程度进行评价。方法 对广东省深圳市3家燃油仓储生产企业进行调查,通过现场职业卫生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等方法,对该行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程度等进行评价。结果 该行业主要存在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正庚烷、正戊烷、异戊烷、正己烷、 ...
燃油产品的需求与现代经济发展息息相关,据不完全数据统计,截至2009年,全国成品油库接近5 300万m3,到2015年已达到7 800万m3[1] 。油库存储的燃油主要成分包括苯、甲苯、戊烷、溶剂汽油等[2,3,4] 。为了解燃油仓储行业的职业病危害情况,我们于2015年7—11月对深圳市3家燃油存储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进行调查,为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提供依据。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选择广东省深圳市3家燃油存储企业为调查对象,3家企业均属于成品油仓储行业,主要存储汽油(92#、95#)、柴油(0#)、航空煤油、重油等多种燃油,库容为3.0万~9.8万m3,年仓储量为85.5万~100万m3,用于满足周边地区的日常油品需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58人,实行四班三倒轮班制度,每天作业时间8 h。

1.2 方法

对燃油存储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职业卫生防护情况等进行职业卫生调查。利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对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等燃油进行挥发性有机组分分析,并根据《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5] 和相关检测标准[6,7,8,9] 的要求,对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连续3 d检测。依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7)[10,1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GBZ/T 229)[12,13] 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14] 进行评价,分析该行业的职业病危害程度。

2 结果

2.1 生产工艺

3家企业均采用成品油仓储通用技术,装卸工在码头区操作输油臂进行油船卸油或装油作业,发油工在发油区操作付油鹤管进行油车装油作业,油船装卸和油车装油作业均为自动化作业辅以人工操控;计量员在油罐区罐顶对每批次油品进行检尺采油样放至油品间,化验员使用甲苯、丙酮、正庚烷、异******、石油醚、无水乙醇等化学试剂对油样进行油品质量分析,计量员和化验员均为手工操作;值长在工作班内对全部储油区域进行巡检作业;检修工使用清水对油泵和发油区的滤网进行手工清洗作业。

2.2 职业病危害接触情况

根据质谱分析结果显示,各种燃油的主要成分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丙酮、正庚烷、正戊烷、异戊烷、正己烷、正辛烷、萘烷、壬烷、环己烷等各种挥发性有机毒物。燃油存储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见表1。

2.3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3.1 化学有害因素

本次调查的作业场所空气中化学有害因素共检测837个样品,检测项目包括溶剂汽油、异******、丙酮、异戊烷、正戊烷、正己烷、苯、环己烷、正庚烷、甲苯、正辛烷、乙苯、二甲苯、壬烷、萘烷和硫化氢,检测范围覆盖了所有的作业岗位。经检测,各作业岗位化学有害因素检测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检测合格率100%。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GBZ/T 229.2-2010),计算有毒作业分级指数=0,为相对无害作业。
  
表1 燃油存储企业主要职业病危害接触  下载原图


表1 燃油存储企业主要职业病危害接触表1 燃油存储企业主要职业病危害接触

2.3.2 物理因素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检测项目包括噪声、高温和工频电场,检测范围覆盖了发油工、装卸工、值长等作业岗位。噪声检测21个点,经计算8 h等效声级为62.5~86.6 d B(A),合格率95.24%,仅发油区发油操作岗位8 h等效声级为86.6 d B(A),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GBZ/T 229.4-2012),该岗位噪声作业分级为Ⅰ级(轻度危害)。高温检测45个点,湿球黑球温度(WBGT指数)为27.7~32.9℃;工频电场检测6个点,检测电场强度为0.001~0.031 k V/m;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4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3家企业的发油区、码头区、油罐区、污水处理区均为露天敞开式作业场所,以自然通风为主,油罐区为全自动密闭化作业,在发油区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对发油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油气进行收集,以降低工作场所有害物质浓度。化验室设置有通风橱等局部排风装置。在配电房设置了金属屏蔽柜等防护设施。发油区、码头区设置遮阳棚等防暑降温设施。
3家企业对接触噪声作业人员均配备了护耳器[单值噪声级降低值(SNR)为30 d B],但只有2家企业对接触化学有害因素的作业人员配备了防毒呼吸器[防毒半面罩,指定防护因数(APF)为10]。
应急救援设施调查发现,在发油区、油罐区、码头区工作场所,3家企业均设置了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应急救援通信设备(防爆对讲机)和泄险场所,1家企业配备了现场急救用品(绷带、消毒水、止血贴等),1家企业设置了冲洗设备(洗眼器)。

2.5 职业健康检查

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3家企业每年均对全部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开展职业健康检查。2015年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显示未发现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患者。

3 讨论

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15] 的规定,燃油仓储行业属于其他仓储业,为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行业。本次调查的3家燃油存储企业其作业方式均以户外作业为主,工作场所以自然通风为主,生产工艺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较高,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或产生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正己烷、正戊烷、异戊烷、正庚烷、溶剂汽油等各种化学毒物。检测结果显示,除噪声外,其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合格率均为100%。
噪声检测合格率为95.24%,发油区发油操作岗位噪声强度最高可达86.6 d B(A),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噪声作业分级为Ⅰ级,主要来源于油罐车进出和装车设备运行过程。鉴于劳动者佩戴的护耳器预测实际声衰减量为18 d B[16] ,可达到防护效果。各作业岗位操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显示未发现明显的健康损害效应。因此,在各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有效落实的前提下,该行业职业病危害的控制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燃油中含有苯和溶剂汽油,短时间内吸入可引起以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为主要表现的急性中毒,如兴奋、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轻度意识模糊等,严重者可导致呼吸、心跳停止[17,18] 。鉴于码头区、发油区在装卸油过程中可能发生燃油泄漏引发急性化学中毒,且油罐清洗外包作业为密闭空间作业,因此应在可能发生燃油泄漏的码头区、发油区等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洗眼器、喷淋装置、现场急救用品、强制通风设备、应急救援通信设备、应急救援运输设备等设施,并使其能有效运行;应制定相应的燃油泄漏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应加强对油罐清洗外包作业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并与分包单位签订有关管理协议;各操作岗位应严格按照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进行相关操作,以防事故发生。